本中心各科室、州直及各县市管理部:
本中心从江县管理部石远征同志,男,1966年12月出生,1984年11月参加工作,职务工资为1170元,级别档次为18-12,级别工资为3433元,附加补贴为1350元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及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(黔人通﹝2007﹞115号)文件规定,经本人申请和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州人社局(黔东南人社局退﹝2019﹞7号文件)审定,同意石远征同志提前退休。该同志退休后,基本养老金(对应退休时工作年限)按85%计发。基本养老金由州社保局按相关政策计发,其他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。
石远征同志退休时间从2019年4月起计算,退休费待遇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。
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19年4月10日